律师简介 (由律师自行填写)
孙光泽,男,1962年出生,汉族,中共党员,辽宁卫华律师事务所主任、律师。执业证号7803*
1994年参加律师资格考试,取得律师资格。自1996年起,先后在沈阳军区锦州法律顾问处、辽宁金钟律师事务所、辽宁卫华律师事务所执业。自从事律师工作以来,办理了大量的刑事、民事、行政和劳动争议案件。主要涉及刑事辩护、合同纠纷、交通事故、婚姻家庭、劳动争议等领域,同时担任多家企业常年法律顾问。所办理的刑事案件,有的被告人被判无罪,有的改变了定性,有效的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。在办理民事诉讼和劳动争议案件过程中,运用业务知识和办案技巧,为当事人挽回或避免了巨额的经济损失。